离婚证的领取地点是什么?

景宁律师 2025-04-26
离婚证的领取地点通常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共同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夫妻双方共同居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需要按照上述规定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他们共同居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对双方身份、感情状况进行调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性,并在核查无误后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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